沪环评〔00〕9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根据《上海市人民*府关于印发〈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规〔09〕4号)精神,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作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评估和审查的依据,自00年6月5日起施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0年5月5日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本技术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包括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和编制技术要求。一、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在上海市范围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按照本指南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要求编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按照行业和环境影响特点,本指南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分为I类、Ⅱ类、Ⅲ类,分别制定不同的编制要求。其中,I类建设项目编制要求适用于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市*基础设施类和产业类建设项目;Ⅱ类建设项目编制要求适用于以污染影响为主的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Ⅲ类建设项目编制要求适用于以生态和噪声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针对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细化名录提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需开展工程分析专项评价的规定,本指南明确了工程分析专项评价编制技术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和编制技术要求见附件。附件.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附件.建设项目(Ⅰ类、Ⅱ类和Ⅲ类)分类清单附件.建设项目(Ⅰ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附件.4建设项目(Ⅱ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附件.5建设项目(Ⅲ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附件.6环境影响报告表工程分析专项评价编制技术要求附件.: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日期:0××年×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制编制单位承诺(一)本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导则的规定,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范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本单位已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报告表》中如实反映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状况。(三)本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已对项目涉及的环境要素进行了核实、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无漏项或缺项;提出的环保措施及日常管理满足环保部门发布的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四)本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对相关结论负责。(五)本单位和编制主持人愿意承担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主持人(签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审核人员*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注:应至少有一位审核人员,且不与编制主持人相同。项目概述规划相容性分析评价因子、评价范围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因子评价范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新增用地环保遗留问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主要环境问题新增用地环保遗留问题现有工程回顾工程分析工艺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总量控制要求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营运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振动)环境固体废物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其他(外环境、生物安全等)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汇总施工期营运期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结论附件.建设项目(Ⅰ类、Ⅱ类和Ⅲ类)分类清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分类一、畜牧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I类二、农副产品加工业、粮食及饲料加工I类、植物油加工I类4、制糖、糖制品加工I类5、屠宰I类6、肉禽类加工I类7、水产品加工I类8、淀粉、淀粉糖I类9、豆制品制造I类0、蛋品加工/三、食品制造业、方便食品制造I类、乳制品制造I类、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I类4、盐加工I类5、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I类6、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I类四、酒、饮料制造业7、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I类8、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I类五、烟草制品业9、卷烟I类六、纺织业0、纺织品制造I类七、纺织服装、服饰业、服装制造I类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I类、制鞋业I类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I类5、人造板制造I类6、竹、藤、棕、草制品制造I类十、家具制造业7、家具制造I类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I类9、纸制品制造I类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0、印刷厂;磁材料制品I类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I类、工艺品制造I类十四、石油加工、炼焦业、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I类4、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气化)I类5、炼焦、煤炭热解、电石I类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I类7、肥料制造I类8、半导体材料I类9、日用化学品制造I类十六、医药制造业4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I类4、单纯药品分装、复配I类4、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I类4、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I类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44、化学纤维制造I类4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I类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及翻新I类47、塑料制品制造I类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8、水泥制造I类49、水泥粉磨站I类5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I类5、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I类5、玻璃及玻璃制品I类5、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I类54、陶瓷制品I类55、耐火材料及其制品I类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I类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I类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58、炼铁、球团、烧结I类59、炼钢I类60、黑色金属铸造I类6、压延加工I类6、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I类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I类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I类65、有色金属铸造I类66、压延加工I类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I类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I类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I类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I类二十五、汽车制造业7、汽车制造I类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7、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I类7、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I类74、航空航天器制造I类75、摩托车制造I类76、自行车制造I类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I类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I类79、太阳能电池片I类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0、计算机制造I类8、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制造I类8、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I类8、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I类84、电子配件组装I类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85、仪器仪表制造I类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I类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7、火力发电(含热电)I类88、综合利用发电I类89、水力发电I类90、生物质发电I类9、其他能源发电I类9、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I类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9、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I类94、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I类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I类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I类97、工业废水处理I类98、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I类三十四、环境治理业99、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工程I类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I类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I类0、污染场地治理修复I类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0、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I类04、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I类05、城镇粪便处置工程I类三十六、房地产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Ⅱ类三十七、研究和试验发展07、专业实验室Ⅱ类08、研发基地Ⅱ类三十八、专业技术服务业0、医院Ⅱ类三十九、卫生、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Ⅱ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Ⅱ类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Ⅱ类4、批发、零售市场Ⅱ类5、餐饮、娱乐、洗浴场/6、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Ⅱ类7、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Ⅱ类8、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Ⅱ类9、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Ⅱ类0、旅游开发Ⅱ类、影视基地建设Ⅱ类、胶片洗印厂Ⅱ类、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Ⅱ类4、加油、加气站Ⅱ类5、洗车场Ⅱ类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Ⅱ类7、殡仪馆、陵园、公墓Ⅱ类四十六、水利4、水库Ⅲ类4、灌区工程Ⅲ类4、引水工程Ⅲ类44、防洪治涝工程Ⅲ类45、河湖整治Ⅲ类46、地下水开采Ⅲ类四十七、农业、林业、渔业47、农业垦殖Ⅲ类48、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Ⅲ类49、经济林基地项目Ⅲ类50、淡水养殖Ⅲ类5、海水养殖Ⅲ类四十八、海洋工程5、海洋人工鱼礁工程Ⅲ类5、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填坝工程Ⅲ类54、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Ⅲ类55、跨海桥梁工程Ⅲ类56、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Ⅲ类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Ⅲ类58、新建、增建铁路Ⅲ类59、改建铁路Ⅲ类60、铁路枢纽Ⅲ类6、机场Ⅲ类6、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Ⅲ类6、油气、液体化工码头Ⅲ类64、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Ⅲ类65、集装箱专用码头Ⅲ类66、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Ⅲ类67、铁路轮渡码头Ⅲ类68、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Ⅲ类69、航电枢纽工程Ⅲ类70、中心渔港码头Ⅲ类7、城市轨道交通Ⅲ类7、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Ⅲ类7、城市桥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桥、人行地道)Ⅲ类74、长途客运站Ⅲ类75、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Ⅲ类76、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Ⅲ类77、化学品输送管线Ⅲ类78、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I类79、气库(含LNG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I类80、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I类备注①:本市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四十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四十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四十四(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以及09(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等类型的建设项目。备注②:列入《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09年版)》的项目,不适用本编制要求。备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类型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不适用本编制要求。附件.:建设项目(Ⅰ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编制技术要求适用于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市*基础设施类和产业类建设项目。(二)环境要素评价确定原则.报告表应根据项目特点,对涉及的环境要素进行核实、筛选、并开展分析评价。.项目需开展专项评价时,报告表正文应简要介绍专项评价中的内容或结论。.应根据现行导则及相关环境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报告表的编制。(三)具体编制要求一、项目概述.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以及项目背景情况(租赁厂房的项目应明确环保责任主体和边界),明确本项目需要重点